合同的基本条款:
一、产品名称、商标、型号、厂家、数量、金额、供货时间及数量;
二、质量要求、技术标准、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。按国家标准及XXX(品牌)相关标准;
三、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:A、由供方承担。如需加急,费用另收;B、需方自提;
四、验收标准、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:需方应当在货到3天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。需方在供方交货后10天内未提出异议,即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产品交货验收无误;
五、结算方式及期限:现货款到发货,期货预付30%预付款(货到北京付全款);
六、合同保修期限为:在正常使用范围内,保质期为一年;
七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:除双方另有约定外,均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有关规定办理;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若协商不成,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;
八、合同一式二份,供方、需方各一份,正本或传真件均有效。
注:※现货合同回传后生效;期货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。